公司颁布职工六项职业纪律

发布时间:2008-07-11来源:行政办公室

        
1、不准私自以各种方式,利用本公司的声誉、资源和技术等进行业余勘察设计或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2、不得擅自截留、私分勘察设计费,不准私自收受中介费、好处费和回扣等;
3、不得因主观因素影响勘察设计工作进度和质量;
4、不得强行介绍或指定设备产品、施工单位、生产厂商等;
5、不得侵犯本公司及业主、协作单位的专有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6、勘察设计现场工作人员,不准向业主、施工单位提出违反规定的工作、生活条件以及索要报酬、津贴和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