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01来源:安质部
公司全体员工:
6月份,我们如期迎来了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作出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一再强调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也于2021年第三次修订通过并实施,其中的修订内容也重点明确、强调了以“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为首的多项要求。
今年是不平凡的一年,下半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可是近期的安全生产形势却不容乐观,一些长期安全平稳的行业风险露头,一些通常认为安全管理较好的地区和企业接连发生涉险事件。安全生产涉及企业的方方面面,任何一个环节没有做到“万无一失”,都有可能导致“一失万无”,必须通盘布局,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岗。每一次事故的背后都有“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的问题,以后追责的第一人一定是“第一负责人”。每个参与生产者,都是无法“消失”的第一责任人。
公司的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都直接和间接影响着安全生产。在此,公司向全体职工发出如下倡议:
一、当好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安全职责。公司各级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七项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公司各条线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各自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各单位(部门)领导要切实履行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项目部、各班组、岗位要切实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全员尽职履职;要结合打通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工作目标,压实 “一岗双责”。
二、筑牢思想防线,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要紧绷安全生产的弦不放松,安全教育时时讲,安全隐患天天查,要把懂安全、会安全、重视安全作为上岗的必备条件。
三、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提升业务技能水平。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政策、法律法规,特别是要掌握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则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参加安全技能培训、应急演练等活动,提高自身安全生产技能。
四、遵章守纪,人人都是安全员。遵章是幸福的保障,违纪是事故的开端。每一个岗位、每一项作业都不容出错,稍有疏忽就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给企业和个人酿成终身遗憾。我们要把安全责任和职责放在首位,遵章守纪,杜绝违章操作。
让我们主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当好第一责任人。因为有了安全,我们的企业才能发展壮大;有了安全,我们的家庭才能幸福安康。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